“他怎么也得在公司里露一下面。”她这才想到要找丁丁的。
当她把她的打算,怎样安排丁丁在“九五”规划的头两年,要连跨三大步,由处而局而部的包装计划,毫不保密地告诉我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年过六旬的我,并不是很坚强的经得起诱惑的人,我眼红了,我嫉妒了,我痛恨我为什么不年轻三十岁或四十岁,把这个女人从丁丁手中夺过来。她岂止是贤内助呢,简直是靠山,是矿藏,是宝库,得到了她,等于是芝麻开门,等于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然而,“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早过了做美梦的年代。但是,那个中了高田有司毒的小伙子,竟去捣腾什么垃圾,这不是捧着金饭碗讨饭嘛。如果此刻他在我眼前的话,我会揪着他的耳朵,教训他:“你这个死丁啊!放着金晃晃的皇冠不戴,偏戴你那毡帽头,难道你是神经病吗?”
可是,到哪儿去找这个杳如黄鹤的丁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