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他又想起了莎孚朗尼亚,不禁完全变了主意,把刚才那一段自白全部推翻,自个儿心里道:
“爱情的法律比任何法律的权力都来得大;它连神的法律都不放在眼里,何况不过是一些友谊呢?古往今来,父亲爱上女儿的,哥哥爱上妹妹的,后母爱上继子的,岂不多的是吗?至于爱上一个朋友的妻子,这种事真是不可胜数,何足为奇?况且我是这样年青,天下哪个青年男子不善于钟情?爱神的意志也就是我的意志。讲究道德原是属于老一辈的事,我只知道听凭爱神的驱使。那位小姐美得象天仙一般,哪个见了不爱?以我这样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她,谁有理由责备我呢?我爱上她,并非因为她是吉西帕斯的未婚妻;我爱她就是因为我没有办法不爱她,不管她是属于什么人的。她所以不属于别人而竟会属于吉西帕斯,那只是命运之神的错误。既是她的美貌叫人家不得不爱她,她值得人家爱,那么,即使让吉西帕斯听到了,他总会觉得,与其让别人爱上她,倒不如让我爱上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