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的企业对新商业活动和成熟商业活动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商业活动刚刚成立时,处于需要大量投资的阶段,因此不能期待过高的销售额,而已经进入成熟期的商业活动就算不追加投资也一样能够获得利润。
如果将新商业活动的部门和成熟商业活动的部门放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全都按照最终利润来对个别的业绩进行评价并且决定薪酬,那么显然对成熟的商业活动更加有利。如果用同样的基准来进行评价,那么在新商业活动中工作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会大幅下降,甚至做出错误的决定,本来应该积极进行投资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但却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而减少了投资。
在这一事例中,不应该以个别的部门为单位进行评价,而应该以更大的事业总部为单位对业绩进行测定,然后将取得的利润公平地分配到各个部门,或许这种方法更加合适。
另一方面,业绩评价的单位如果太大,可能会使下属部门产生出“反正计算的是事业总部全体的利润,就算我们部门取得的利润不多也没关系”这样的想法,这也会导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降低。对于不同的企业来说,最佳的业绩评价单位也不尽相同,所以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决定。
■成本中心和利润中心
在思考业绩评价单位时最重要的概念就是“成本中心”和“利润中心”。所谓成本中心就是“对成本负责的部门”,利润中心这是“对利润负责的部门”。